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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和服务职责

作者: 来源:发布时间:2014-07-28 点击数: 打印文章
负责局系统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、党建工作及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工作;负责人事干部的考核、任免、调配、奖惩及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劳动工资统计、职称评聘、机关公务员和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;负责机关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工作;负责全局系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民政干部培训工作;负责全局系统宣传教育、共青团工作;负责民政系统先进表彰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一、服务对象

  1、局属系统各党支部;

  2、全局职工和离退休人员。

二、服务内容与标准

  1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,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教育;负责局管干部选拔、培养、教育、考察、考核和办理任免事项及干部档案管理;负责选送公务员学习、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全局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;负责全局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劳动工资的管理调整工作;负责人员调配、劳动就业和办理退休审批手续;抓好共青妇、计划生育工作。

  2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,抓好学习制度、工作报告制度、勤政廉政制度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的落实。

  3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,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,严格按标准发展党员,培养入党积极分子,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。负责做好每年“七一”前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工作。

  4、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工作,做到及时、准确。认真做好有关来信来访工作,做到耐心、细致、热情、实事求是处理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。

  5、遵守人事干部职业道德,严格组织纪律,做到公道正派,坚持原则,任人唯贤,依法办事,按规定程序办理,不拖拉、推诿。工作认真细致,努力使组织部门成为党员、干部之家。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参谋助手作用。 

  6、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。  

三、服务程序与时限

  1、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上级精神,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为局党委当好参谋。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局党委的工作部署,及时贯彻落实,确保按时完成。

  2、干部选拔任用。负责组织考察,拟订考察方案,采取个别谈话、群众评议、同考察对象面谈,广泛了解情况,形成书面考察材料,向局党委汇报。经局党委研究形成决议后,对任免决定的干部进行本人谈话。

  3、劳动工资。按照工资政策的规定和时间的要求,属于正常调整范围的,在7日内完成上报审批手续,工资调整范围大的,在15日内完成上报审批手续。

  4、人员调配。认真做好考核、考察工作,实事求是地向党委汇报情况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后,7日内办理好调配手续。然后,及时形成材料报市编委和市人事局办理核定工资手续,待审批后,3日内办理行政手续。

四、政策依据  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组织工作条例》及有关工资政策。